各班级:
根据我校评优奖励的相关规定,现组织开展2022/2023学年本科生优秀个人、先进集体和奖学金的评选工作。现将具体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项目
1.优秀个人:
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
2.先进集体:
先进班集体、2022/2023学年第二学期优良学风班
3.奖学金:
综合素质奖学金、单项奖学金
二、评选办法
1.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依据《永利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(修订)》(校学[2021]10号)执行。
2.优秀个人依据《永利大学生优秀个人评选办法》(校学[2011]第16号)进行评选。
3.“先进班集体”、“优良学风班”依据《永利“先进班集体”及“优良学风班”评选办法》(校学[2021]11号)进行评选。
4.奖学金依据《永利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(修订)》(校学[2020]11号)进行评选。
三、具体流程
1.由申请人向学院学生科提交申请材料(见附件),经资格审核,组织答辩(如需要),确定本学院获奖个人及集体名单。将各类获奖名单按文件要求向全院学生进行公示,公示完毕后将名单和申报材料上报学生工作部;
2.学生工作部根据申报材料对各学院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,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获奖资格,缺额不递补;
3.召开校级评审会,评议确定最终获奖名单,将各类获奖名单按文件要求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。
四、时间要求
(一)综合素质测评(综合素质奖学金)
9 月11日前,将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表及加分电子材料交至学生科。
(二)优秀个人、先进班集体
申请人/集体将申请材料于9月18日前交至学生科。
上报材料包括:
1.《永利2022/2023学年优秀个人登记表》(一式三份);
2.加盖学院教学科公章的个人成绩单一份(优秀个人)
3.《77779193永利官网优良学风班申请表》;
(三)单项奖学金
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;文体活动奖;学业进步奖等。
新增赛事备案:新赛事申请、定级、备案:在已公布的《2022年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已有赛事汇总表》之外新增的赛事(举办时间为 2022.9.2—2023.9.1),由申请人填写《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新增赛事定级申请表》(附一份获奖证书复印件),于 9 月18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学生科。
注意:申报日期范围外的赛事,不再予以认定。
上报材料包括:
1. 《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新增赛事定级申请表》(如需要);
2. 《永利本科生单项奖学金(集体/个人)申请表》、证书原件(集体项目需提交参赛队伍所有成员的证书)、证书复印件 1 份;
3.《永利本科生申报专利(发表论文)奖励申请表》、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、所发表论文的刊物原件、首页、目录和正文内容复印件;
4.《永利学业进步奖学金申请表》。
五、评选要求
1.参评同学必须是取得我校学籍并参加正常学习的在校本科学生,借读、休学的同学不参评上一学年的奖学金及优秀个人。
2.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注册的学生不得参评各类奖学金。
3.单项奖学金评选要求
(1)学业进步奖:评选条件中的学分绩点指入学以来的平均学分绩点。
(2)如果申报集体项目的成员跨不同学院,集中在负责人所在学院申报。上半年已申报的项目,不得重复申报。
(3)在同一类活动中,同一人或团体在同一年度只可申报一项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,以最好成绩申报。
(4)若取得名次的比赛为上一级比赛的选拔赛,则不能获得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。
(5)竞赛奖项如设特等奖,按一等奖奖励;一等奖、二等奖则分别按照二等奖、三等奖奖励。
(6)已获得学校其他部门奖励的项目,不再参评本科生竞赛奖励奖学金。